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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德化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9-07-22 09:4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证)在我县的人员;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我县港澳台居民;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县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春季:2019年6月12-24日

秋季:2019年10月9-17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9年6月20-28日(工作日)

秋季:2019年10月15-23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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