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29 23:14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制定2021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意见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分班考试或测试。
2.严格控制班额,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办幼儿园和正规社会力量办园同等对待;在界定出生年月、居住证明等方面,对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4.打破户口限制,按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能择校。
5.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权益,妥善安排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在入校入籍、入队入团、评优选模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6.全面推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对在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或弄虚作假(含居住在个人固定住房,但提供其他跨区域租房合同)的家长,一经举报查实,将报市社会信用中心给予个人信用扣分。
二、招生规定
1.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新生,凡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均无法用身份证号注册电子学籍。小学一年级新生要接受一年以上正规学前教育。初中招收完成小学学业的在籍学生。
2.市教体局开发“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接入“爱山东”平台,家长网上提交相关资料,报名系统后台自动进行大数据比对,并遵循招生原则分步骤进行招生,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第一批次:有固定住房(含优先安排人员),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房权证或不动产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小产权房(无法提供房权证、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房屋购买单据,一项日常居住费用单据(近半年至1年的网络费、闭路费、燃气费、水电费、保险费等均可,非村居和物业出具)、户口本、免疫接种证。
第二批次:无固定住房,但属优先安排的,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优先安排证件包括引进人才(人才卡)、信用AAA(报名时的一方AAA、另一方A+以上截图或证明)等;现役军人、烈士由所在主管部门与教体局相关科室对接优先安排。
第三批次:无固定住房,居住半年以上,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正式居住证)。
第四批次:无固定住房,短期租房,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办理回执单)。
备注:居住在爷爷奶奶等非直接监护人家中的,及跨区域自选的,在第四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严禁有个人住房且在此居住,但提供租房合同跨区域择校,系统检索比对后,将不予接收。
3.稳步推进招生工作,招生系统经后台大数据比对,学校审核后,3天内发送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等待系统公布录取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家长另行报名。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家长可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对提供租房合同的家长,学校将进行实地验证。如前几批次学校学位已招满,由市教体局协调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大项目单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5.外国籍学生需要提供护照到涉外学校联系入学(第二实验中学、石岛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石岛实验小学)。
6.对残疾儿童要针对残疾类别和程度,分别安排到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保证所有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7.落实好控辍保学制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
8.入学报名时,对父母双方信用等级均达到A+以上、且一方达到AAA以上的子女,在学校学位充足的前提下,可跨区域自主择校。
三、崖头城区招生计划
市直初中
设置
班数
招生
总数
市直小学
设置
班数
招生
总数
备注
实验中学
16
750
实验小学
8
360
班额要求:
小学不超过45人,
初中不超过50人。
实验二中
10
500
实验二小
8
360
蜊江中学
10
500
幸福街小学
5
220
青山小学
9
400
世纪小学
8
360
府新小学
8
360
蜊江小学
8
360
合计
36
1750
54
2420
四、崖头城区招生范围(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7564027;7564056)
学校
城区范围
所包含村和小区
实验中学
7551866
1.明珠路以西(华联大厦)—幸福街以北;
2.明珠路以东—成山大道以北;
3.台上南街至崖头河以东—云光路以西(广电大楼);
4.伟德东路以北--十里河以西(道北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