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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3-04-25 13:0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生和留学生),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1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愿意投身“一国两制”事业。

(三)拥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事业观,既有远大理想,也能脚踏实地,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

(五)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报考管理岗1的考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为经济学类(0201)、法学类(0301)、政治学类(0302)、社会学类(0303),生源为京外生源。报考管理岗2的考生,应具备本科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计算机类(0809),生源为京内生源。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8日,5817点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填妥后,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字,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原件以附件形式发至hmoyjszhao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专业,例如:“张三+管理岗1+经济学专业”。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按照报名资格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我单位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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