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8-30 14:51 阅读次数:
广州市纪委监委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违建藏腐败 “亮剑”斩歪风
番禺区沙头街违法建设整治现场
收受好处,便对违法建设充耳不闻、高抬贵手;把违法建设当肥缺,直接参与其中,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借危房改造之名同意违建,大肆放水;为涉恶违法建设者充当“保护伞”……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法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据悉,2019年以来,广州已公开曝光违法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15起。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穗纪宣
违法建设领域违纪违法为何多发?
“透过近年来查处的违法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不难发现,该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主要原因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对违法建设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提到。
“有的城管在拆除违建的时候,是做选择题的,哪些拆、哪些不拆,都是他们说了算。”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位村民说。部分城管、国土、建设等部门执法不严,未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联动监管乏力,甚至互相推诿扯皮,是造成违法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广州市查处的问题来看,有的执法人员对建设“不告不理”,管控不力,待收到群众投诉时违法建设已具规模,执法难度加大;有的执法流于形式,习惯于文来文往,以发责令停工或责令自行拆除等文书替代具有实际效力的执法行动,放任违建当事人继续建设;有的执法人员选择性、技术性处理、技巧性回避,与违建当事人达成“默契”后,仅对违法建设作小面积拆除或没收工具应付投诉;有的借口维稳,或以当事人阻碍执法为由慢作为,主观故意拖延处理。同时,一线执法人员多为政府雇员或临时工,相关部门往往忽略了对这些人员的监督管理。
2018年12月,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凤凰街辖内“两违”突出问题进行问责。区城管局、区农业园林局、区国土规划局、区住建水务局有关人员均被问责。其中,凤凰街存在履行查违控违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城管局落实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对该街辖区大量新增违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执法力度不足;区住建水务局对发现的6份不实危房鉴定未告知凤凰街,导致相关房屋通过街道危房改造审批,形成违建。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原副镇长曾广山在收受他人贿赂后,通过国土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帮助多名社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摆平”违法建设,躲避强拆。曾广山甚至还自己参与违法建设,与他人合伙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约3万平方米的房屋和商业楼,其个人拥有近万平方米违建。2018年6月,曾广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务监督仍然薄弱。一些镇(街)巡查不深入、监管不到位,有的“三资”公开不及时不透明,有的陷入村社内部的熟人监督困境,有的村民监督意识淡薄,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成了村干部的“一言堂”,有的纵容他人搞违建,甚至自己大肆搞违建。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陈志乾组织黑恶势力欺霸一方,2011年至2018年,陈志乾把持经济联社经济发展大权,集体资产处置一人做主,其在村里承揽工程任性搞违建,并以物业出租、垃圾承包为诱饵招揽指使打手,对敢于阻挠其的群众实施殴打、报复、故意伤害等行为,群众对他搞违建敢怒不敢言。2018年9月,陈志乾因涉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剖析: 找准病因 督促查违控违
案例1:镇粮管所所长违建厂房
在村社留用地和村民宅基地私自搭建违法建筑、利用房前屋后等空地擅自加建扩建改建、房地产开发中未批先建或批后超建、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按期拆除……纵观违法建设的种种表现形式,不难发现,很多违建者之所以冒着被惩处的危险以身试法,企图蒙混过关,其背后是一笔笔可观回报的驱使,包括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2011年至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粮食管理所原所长于志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法占用该粮食管理所军田粮站外侧广铁集团军田火车站的土地,先后违法建设3栋厂房用于出租,并骗取广清轻轨建设征地补偿款。2014年至2018年,于志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让他人代持并假冒该粮食管理所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承诺书,骗取其违法抢建的一栋厂房的轻轨建设征地补偿款59.74万元。2019年1月,于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案例2:村支书霸占民房搞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