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0-28 08:44 阅读次数:
“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海南教育等民生事业指明方向。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一年来,我省牢记嘱托、开拓进取,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亮眼成绩:截至目前,全省“一市(县)两校一园”工程已引进或正在洽谈的合作办学项目共计74个,其中北大附中、北大附小、清华附中、人大附中、北师大附属学校、华东师大二附中、华中师大一附中等一大批知名学校已纷纷落户海南。
去年,我省共投入11.5亿元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改扩建贫困地区学校472所,改扩建校舍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同时,我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投入使用后可提供公办学位7830个……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民生举措,让越来越多孩子在家门口“入好园”“上好学”的梦想,逐渐变为现实。
这些成绩的取得并非一蹴而就——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始终把义务教育作为基本的民生工程,作为满足人民幸福生活的奠基工程和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优先发展,统筹布局,深化改革,全面推进。
特别是2011年以来,我省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举全省之力促公平、补短板、提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1778所(不含教学点),在校生118.5万人,专任教师7.7万人。小学毛入学率提至102.18%,初中毛入学率达103.34%,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5%。
目前,全省2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验收,19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评估认定,一幅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图卷,正在海南徐徐展开。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顶层设计
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机制
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千千万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先后成立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协调多方落实工作责任。
一方面,海南坚持省级统筹,高位推进,接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持。省政府连续8年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另一方面,我省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早在2011年3月,省政府便与教育部签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同年5月,省政府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推进会,与各市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定为对各市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此外,我省坚持督促与指导并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督促责任落实。这当中包括制定《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实施办法》《海南省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以及《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等,不断完善督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