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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5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5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5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8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11日起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 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退役军人持有退役证明;

5.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告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