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12 13: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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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1)”——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1〕209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1)”——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国培计划”包含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五大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国培计划(2021)”——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民权县教师进修学校等133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对于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于年底前完成的项目,承训单位须向有关项目执行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批后最迟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系统谋划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国培计划”支持重点、示范引领、推动改革要求,大力支持全省欠发达县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专业发展,完善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推动新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高质量实施。市县要充分发挥“国培计划”项目系统集成、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区域教师培训体系建设规划,重构教师培训组织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学科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内容体系,建立教师智能研修体系,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建立选育用评机制。各市县要坚持学用结合、育用一体的原则,对标项目定位要求,精准选派参训教师,因地制宜建立教师“选育用评”实施方案,发挥参训教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合理安排训后任务,推动教师培训成果有效转化,将教师培训成果、引领作用发挥等与市县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名师骨干教师等挂钩并予以认定,实现培训一人、提升一校、引领一区的目标。各承训单位要加强与市县的深度沟通,前移后延培训链条,加大选育用评研究和支持力度,将训后跟踪指导与参训教师“用评”环节有机结合,协同建立参训教师常态化、伴随式成长服务机制,推动参训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
(三)丰富完善培训内容。承训单位要统筹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创新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综合提升教师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将、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以网络课程的形式供参训教师自主学习,集中培训环节不设或少设相关培训内容。根据农村教师教非所学、全科教育等情况,提供多学科线上培训课程供教师集中研修期间选学。
(四)优化健全培训模式。承训单位要聚焦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训教师的成长感和获得感,强化分层分类,实施精准培训,确保教师参加一期培训系统解决一个问题。探索“人工智能+教师培训”新模式,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超市,加大优质课程供给力度,生成教师发展大数据,形成教师数字画像,支持教师对标测评、有效选学、自主发展。深入实施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推动师范院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联动培养师范生、培训教师项目化、模式化、制度化。持续完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一线名师培育一线教师机制。
(五)精准选派参训教师。各市县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1〕209号)中的《“国培计划(2021)”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参训教师遴选条件,根据各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5),结合区域实际,做好各类项目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并于9月5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完成所有项目参训教师遴选工作。要合理规定本周期内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的限制次数,杜绝重复培训,培训指标要向农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要加强参训教师管理,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劝退、未结业的教师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国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