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3-30 01: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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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276X/2023-6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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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招聘2023年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2023年我市计划招聘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指标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附件1),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指标1:3比例的,核减或调节相应指标,调节指标详见附件1岗位说明。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1.第一类:宁波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第二类:宁波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的社会人员。 3.第三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和户籍限制。 四、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2.年龄条件: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条件为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学历条件需研究生学历,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前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等同于国内学历。 4.户籍条件: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户籍不限。 5.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第一、二类招聘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获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达到相应等级。 6.专业条件:要求所持教师资格证书须同报考岗位对口;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同报考岗位对口(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对口其一即可)。 7.其他特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备注栏(附件1)。 8.公务员、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包括研究生)、在相应国家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考试包含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四种形式。其中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须先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入围下一轮考试人员继续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仅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面试,期间不进行淘汰,入围办法详见后文相关条文。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应依次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项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和面试入围办法详见下文相关条文。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面试入围办法详见下文相关条文。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4月3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保存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4日9:00—4月6日16:00;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 时间:2023年4月7日9:00— 16: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8日9:00—4月10日16:00。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定,具体时间在“网上”通知。报考人员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综合能力测试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日期: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2023年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