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12-14 11:36 阅读次数:
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进一步优化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
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以县区为主,学生学籍办理、异动在相关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借读在相关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不再到市教育局办理;学生转学在相关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局直属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归口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学籍信息安全保密,建立学籍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和数据保密制度,非经省级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根据部署,市教育局还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业务处理人员姓名,明确群众投诉处理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督办解决问题,限定处理投诉时限,原则上处理责任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办理意见交承办单位,具体承办单位收到督办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