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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2023-04-27 10:0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一、院校全称

 

温州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1

 

三、校址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温州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华侨港澳台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新高考改革省份(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一)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二)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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