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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9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选聘紧缺优秀人才25人公告(3)

时间:2019-10-31 16:1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9届毕业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其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可等同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谈不产生成绩,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特长与荣誉和工作愿景等。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视作放弃。

同一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与选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时,由选聘小组研究决定酌情核减或取消各考点相应指标数。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考一门,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选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顺序递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时,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通过后生效),如不愿意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作放弃,是否递补由选聘小组研究后决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安排在镇海区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对参加体检的人员,将安排食宿并适当补贴路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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