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中教育 >

让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我区将实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制管理试点!

时间:2019-09-04 18:4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就做好我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我区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制管理试点,即结合区域内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优质学校资格,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学区长学校的校长任学区长,原则上吸纳辖区内3-5所学校,组建紧凑型、松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种形式“大学区”。

  创新思路,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等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近期,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号),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帐,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等动员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市、县(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寺念经,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开展“大学区”制管理试点。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向优质均衡迈进,在总结市、县(区)集团化办学、托管式、捆绑式一体化发展等多种形式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制管理试点,即结合区域内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优质学校资格,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学区长学校的校长任学区长,原则上吸纳辖区内3-5所学校,组建紧凑型、松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种形式“大学区”。主要目标就是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际联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以此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大学区”内探索八个统一,即:统一共享设施、统一教师调配、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课程规划、统一教研活动、统一组织备课、统一质量监测、统一评价激励。

  “大学区”制要遵循相对就近,打破学校隶属关系,学区长可在学区内自主调配教师,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学科结构。学区长学校每年向成员学校输出一定数量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带动成员学校发展。“大学区”制管理强调优质学校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向薄弱学校“输血”,帮助其“造血”,有效促进薄弱学校加快发展。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大学区”制管理实施方案,原有的集团化办学、托管式、捆绑式一体化发展等多种形式办学是否调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审慎决定。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实施的厅直属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继续有效。

  (三)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等因素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前要面向社会“九公开”(公开办学条件、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民办小学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监督指导民办小学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民办小学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民办初中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继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方式招生。从2019年起,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并逐年提高,各校具体比例由所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民办学校协商后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对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