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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昆明高级技工学校选调公告2人(3)

时间:2019-06-29 14:3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选调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因本人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专业、学科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审核。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面试考察内容:选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面试按选调岗位分类,采取说课或答辩等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组织考察、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二)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建议原单位予以处分。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标准及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标准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由昆明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71-6335226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附件1-附件2下载

1.昆明高级技工学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昆明高级技工学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

原标题:昆明高级技工学校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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