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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科院研究员谈中小学教师培训40年成就与经验

时间:2019-06-21 13:5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发展教师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现有1600多万教师,教师的在职培训直接关系着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经过40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我国教师职后培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实现教材教法过关和大幅度提高教师的学历合格率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教师培训工作曾一度中断。彼时,中小学教师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整体不高,不少教师缺少教学经验。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素养,1977年12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地、切实地抓好在职教师培训工作……力争在三五年内,经过有计划的培训,实现由文化水平较低的初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大多数达到师专毕业程度,高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大多数达到师院毕业程度”。

1980年8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指出:从实际出发,把长远的文化、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搞好当前教学工作的教材教法学习结合起来。这一时期教师培训的特点是缺什么补什么,先过教材教法关,再系统进修文化专业知识。

1982年6月,陕西西安召开全国小学教师进修工作会议,提出力争到1985年使50%的小学教师实际达到中师毕业程度,再过3-5年,即最迟到1990年,使绝大多数小学教师的文化水平达到中师毕业程度,基本胜任教学工作,以适应普及小学教育的需要。

1983年1月,为了进一步普及基础教育,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提出“用3-5年的时间,使小学教师的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达到中师毕业程度,并完全胜任教学工作”。自此,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点转移到学历达标上。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明确要求“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举措”。1986年2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我国现有的802万教师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约占半数,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占比例较大,有相当数量的教师急需培训提高”。

有研究显示,当时我国小学教师的合格率为47.1%,初中教师的合格率仅9.8%,高中教师合格率为45.9%。鉴于当时的师资现状,迅速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是当务之急。经过10余年的教材教法过关和学历补偿培训,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学历得到了补偿,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截至1989年底,小学教师达到中师学历的比例上升为71.4%;初中教师达到高师专科学历的比例上升为41.3%;高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的比例为43.5%,同时全国更有30万左右的中小学教师取得了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截至2017年,高学历教师比例增加,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6%、99.83%和98.15%。

教师全员培训模式初步实现

为了使全国的中小学教师能够快速提高专业水平,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学历提高的基础上,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点开始有步骤地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教师继续教育由小学推至中学,培训对象是全体教师。自此,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正式启动。

1991年12月,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提出,“今后十年在有计划地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这是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期任务”,并对小学教师在职教育的目标、内容、机构等进行安排。

1993年7月,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在面向全体教师,搞好职务培训的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1994年开始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促使中小学教师培训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为了全面推进教育改革,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教育部于1999年1月颁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同年6月决定在全国启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明确提出“五年内对1000万中小学教师基本轮训一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1999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针对中小学教师不同群体制订了相应的培训计划,要求大多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普遍完成不低于240学时的培训,贫困地区教师至少接受一次有组织的培训(面授时间不低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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