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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孩被拐11年终回家 想上学需提供教育证明

时间:2020-03-30 23:2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半岛记者 王洪智 实习生 赵薇报道

本报9月11日讯 半岛记者9月11日获悉,2008年,青岛4岁男童小屹被人拐卖至枣庄,11年杳无音讯,今年6月份,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小屹重新回到父母的身边。本以为一切回到正轨,但在办理上学手续时,小屹遇到了新问题。

2008年10月20日下午,原胶南市珠山街道秦家庄村的4岁男孩小屹在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被两名骑摩托车的歹徒抢走。小屹的家人和百余名村民奔走在原胶南、日照、临沂等周边区域寻找孩子,警方也迅速展开搜救行动。但是11年来,小屹一直杳无音讯。

“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们接到公安部门的电话,告诉我们孩子找到了。”据小屹的母亲张女士介绍,自己的儿子小屹当年被拐到枣庄,由一对年纪较大、已有多个女儿的夫妻抚养。小屹来到枣庄后一直没有户口,今年6月份在当地办理户口时,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比对,锁定了他的亲生父母信息。小屹于7月16日回到西海岸新区的老家。

家人决定让小屹进入西海岸新区一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小屹报名后,学校给小屹办理入学,被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告知,小屹要想在青上学,需要到被拐地枣庄开具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证明。“孩子在枣庄没有户口,虽然小学、初中都跟着旁读了,但是没有学籍,这个证明该怎么开?”张女士犯了愁。

半岛记者采访得知,类似小屹的情况并非个案,而按照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后要想继续上学,确实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材料,例如初中毕业证等。对此,半岛记者也将此情况反映至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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