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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办法(2)

时间:2020-03-05 05:2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19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

  省教育厅《工作细则》: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办手续。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10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即考生登录学校网站完成网报后,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一),考生在巜承诺书》中须明确选择报考高职单考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并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19年6月举行的统一考试。

  报名网址:

  3.考生查询:已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15日14时后登陆所报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考场、签订《承诺书》、缴费:考生于3月16日到所报院校进行现场确认考场、签订《承诺书》、缴费。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为3月17日,测试内容为: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试。

  (四)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

  高考政策附加分,执行2019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素质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等级情况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该考试突出体现了以职业技能素质为主的特点。

  2、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经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六)报到和复查

  1、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七)学籍管理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日程安排

  3月4日-10日        考生网络报名

  3月11日             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3月13日             考生查询其资格审核情况

  3月16日             考生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缴费。

  3月17日            考试

  3月20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月26日            办理录取

  3月29日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工作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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