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2018年上半年广东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时间:2018-10-16 10:3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用。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工作要求

(一)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认定范围、时限、程序、条件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区开展资格认定报名的时间、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体检等准备和实施工作,确保流程规范,依法进行,廉洁自律,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为提高认定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杜绝虚假材料,我市认定工作将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除外)网报结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做好网上学历鉴定、下载体检表、体检、选择现场确认时间等相关操作。

各认定机构进入“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平台” ()进行操作。

(二)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由所在学校统一到相应认定机构取回发放(学校应提供经学校审核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不接受个人到认定机构取证,除此以外的通过认定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本人现场确认点所属区认定机构取证,取证时须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另外,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在取证书时,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认定机构审核。领证时间可关注“广州市教育局”()上发布的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附件:广州市及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3月9日

编辑推荐

2018年春季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关注广东中公教育,获取广东教师招聘最新资讯

2018年上半年广东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