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2019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3556人公告(2)

时间:2019-11-16 14:3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五)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市州教育(体)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于8月10日前,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附件8),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六、有关政策

详见《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9)。

七、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从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工作职责,招生培养学校要切实履行招生工作职责,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中职)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省2019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招生培养学校还应根据本文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文件、工作方案,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流程、材料、条件、标准等,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实施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联合培养的本科与高职院校,要签订好相关的联合培养协议书,存档备查。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签订《协议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招生培养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配合,协助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标签: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