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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8000万狂赚5000万,这位省部级“股神”原来是靠这一阴招!

时间:2019-11-15 20:3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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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今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省部级“股神”白向群警示案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开宣判,白向群与他人股票投资累计八千多万元,几番操作下来便获利五千多万元,妥妥的“股神”级水平。白向群和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答案竟是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并不鲜见。截至目前,除白向群外,省部级干部中被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等多人。

“股神”与他人非法获利5000多万元

随着法槌敲落,又一位省部级“股神”现了形。今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白向群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警示案例。

投资8000万狂赚5000万,这位省部级“股神”原来是靠这一阴招!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显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白向群筹措资金并指使他人用多个亲友账户买入上述股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买入该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泄露上述内幕信息给他人,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简单算算,股票投资累计八千多万,几番操作下来便获利五千多万,妥妥的“股神”级水平。白向群和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答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对其作出了规定。该罪的主体为内幕人员,即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客观上,该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一是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二是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三是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四是其他内幕交易行为。白向群所涉及的主要就是前两种行为。

获刑16年,处罚金6250万元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除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外,白向群的其他行为还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8年,白向群利用担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中共乌海市委副书记、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乌海市委书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配置煤炭资源、开发地产项目、承揽建设工程、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15万余元,其中索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5万余元。

2008年至2012年,白向群利用担任中共乌海市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万余元。

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白向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决定对白向群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二百五十万元;对白向群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贪污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白向群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量刑方面,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分为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可见,该罪既有自由刑又有财产刑,一旦触犯红线,金钱和自由将会双双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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