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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严禁将竞赛成绩与入学挂钩

时间:2018-10-15 13:0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严禁将竞赛成绩与入学挂钩

4月9日,四川省教育厅草拟的《关于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受到社会强烈关注。公告通过后,2018年将被定为全省“清理整治中小学违规竞赛活动年”。四川还将建立由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省级清理整治违规竞赛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对违规竞赛、招生活动等进行联合清查和联合执法问责。

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一系列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损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等问题,制约着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其中,涉及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呈现过多过滥现象,一些学校将竞赛成绩与学生入学挂钩,成为当前社会和教育领域的突出热点问题。

省教育厅指出,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干扰正常教育秩序,影响着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省将以清理整顿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违规竞赛活动为重点;聚焦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关键环节,坚决禁止将竞赛成绩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关于严格竞赛活动举办要求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招生行为,省教育厅草拟了十项具体要求,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竞赛活动;严禁竞赛成绩与入学挂钩;加强中考命题审查;严控中考加分等。具体如下:

严格竞赛活动举办要求

任何单位不得举办面向小学初中生的学科竞赛。征求意见稿强调,任何单位(含培训机构、媒体、社会组织、校外活动场所等)和个人不得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员工、学校和教师不得宣传和参与组织、动员、要求学生参加上述活动。

全省性赛事由省教育厅批准。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中小学生德育(含法治教育)、体育、美育、艺术、科技类等竞赛活动的审批工作。全省性或跨市(州)的此类竞赛活动,须经省教育厅批准。批准涉及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举办各类竞赛活动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批准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尊从学校与学生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

现有赛事重新核准。现有涉及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并在批准部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批准赛事不得收取报名费。经批准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附带推荐或销售任何资料、商品和培训服务等;不得向参赛学校和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活动费、报名费、材料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未经批准学校不得为各类竞赛提供场地。中小学生参与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行,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和校外活动场所,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在招生入学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培训机构的测试(学习)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依据或参考;不得登记、收取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

严格考试命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考命题审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文化课考试、测试和检测内容不得超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要求,命题应避免偏题、怪题和竞赛类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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