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2020年我省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音乐类、舞蹈类首次实行省统考

时间:2019-11-02 10:4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10月31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说明,除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参加省统考,音乐类、舞蹈类考生也首次实行省统考。

  据悉省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报考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其他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如部分院校的中国画、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具体情况自行查阅招生院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考生,须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如所报考该专业的院校还有校考要求,须取得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校考。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美术与设计类”选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个科目,总分为400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安排在2019年12月7日~8日进行。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为:报考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音乐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其他与音乐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音乐类”选项,同时还须根据自身情况从选项“声乐小项”“器乐小项”中选择声乐与器乐的小项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听音与乐理、视唱、声乐、器乐四个科目,其中听音与乐理满分为60分、视唱满分为20分、声乐满分为160分、器乐满分为160分。若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高校招生时不分声乐、器乐方向,则取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或器乐方向最高分计入总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自2020年1月上旬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为: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舞蹈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其他与舞蹈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国标舞、体育舞蹈不包括在本次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范围内。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的“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舞蹈类”选项,同时还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中国舞”或“芭蕾舞”小项内容。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形体与基本功测试、剧目片断表演、即兴表演三个科目,考试在2020年1月上旬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标签: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