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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时间:2019-10-27 12:4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8月28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冰在接受大河网、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合专访时表示,“国家及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针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代偿补偿、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对‘所有学段’‘所有学校’以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

  1.记者:我省的高招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很多大学新生即将到校报到。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和家长来说,难免会为学费而担忧。对于这些学生,我省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可以帮他们排忧解难?

  吕冰: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省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人行、银保监会、开发银行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这里,我代表省教育厅,向长期以来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并做出不懈努力的各级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建国初期,就设立了人民助学金。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改革人民助学金制度,尤其是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之后,国家及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针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代偿补偿、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对“所有学段”、“所有学校”以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放心,党和国家已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记者:学生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享受这些政策呢?

  吕冰:目前,我省已建立形成了覆盖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体系。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7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中心;各高校也普遍建立了“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工作体系;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也成立专门机构或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资助,有些资助项目,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

  广大学生和家长也可以关注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河南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拨打省学生资助工作热线或各市县、各高校的学生资助热线,详细了解资助政策或获取帮助。省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为:0371-55078999;热线QQ为:800 185 185。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学生和家长朋友们,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找政府、找学校,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和帮助。比如,申请贷款前,可先联系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或就读高校,把政策咨询清楚后再办理,以免误入其他网贷。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警惕各种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条贷”,防范各种电信诈骗。遇到以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为由,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要求缴纳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操作的,请一概不要理睬,以防上当受骗。

  3.记者:您能否举个例子说明一下,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后,是怎样享受国家资助的呢?

  吕冰:可以,以一名高校大学新生为例: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不要为上学而发愁。在入学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标准为8000元,基本能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家庭特别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申请“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省内高校就读,资助标准为500元,在省外高校就读,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以解决入学的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在入学时,各高校已全部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资助。入学后,从大一开始,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从大二开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同时,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在提升实践能力的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生活费的不足。对于退役士兵入学、直招士官、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学生,国家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对于毕业后赴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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