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9-23 21:04 阅读次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动力。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有教无类”的朴素理想,但这一理想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得到实现。70年中国教育公平水平的大幅提升,是新中国最大的教育成就,也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和减少教育不平等提供了“样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教育与技能司司长,被称为“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之父”的安德列亚斯·施莱歇尔说:“PISA2012数据结果显示,中国上海10%处境最不利的15岁孩子的数学成绩比美国和其他很多国家10%处境最具优势的孩子还要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从成立之初提出“教育向工农开门”,到21世纪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政府始终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执政理念、行动目标和政策措施,在一个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国家,全面实现了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到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1.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8%,高等教育即将步入普及化阶段,人均受教育年限从1949年的1.6年提高到2018年的10.6年,走完了发达国家近200年走完的历程,谱写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历史华章,创造了促进教育公平的中国模式,为世界教育公平进程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重要动力。
以为民理念引领教育公平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执政理念。使全体人民受益,让所有人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国家各项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在促进教育公平的进程中,得到了最鲜明的体现。
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学校向工农开放,教育为工农大众服务,开始了促进教育公平的艰难征程。
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确定新中国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战争与建设服务”。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办面向工农大众的教育,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发展的思想原则和工作任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遍推行以工农为主的人民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教育主要从五个方面采取了改革措施: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加强工农干部的知识教育;推行工人和农民的业余补习教育;所有设施都向工农劳动人民开放;改革旧学制,颁布新学制,实行普及儿童初等教育;推行全国规模的识字教育,逐步扫除文盲。从1954年到1965年,我国扫除文盲9571.3万人,中国的文盲率从解放初期的80%下降到了52%。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立足国情,不断推进教育从机会公平向结果公平提升。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各类知识人才尤其是专门人才奇缺。面对教育、科技与世界各国的巨大差距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始终徘徊不前的局面,邓小平主动请缨,亲抓科技和教育,并以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为突破口,中国教育事业也由此开始了历史性的大变革。
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大批社会各条战线所需要的人才,邓小平在1977年明确提出了“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同年8月,党的十一大指明“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扩大和加快各级各类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提高教育质量”。
199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在世界全民教育大会上发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共同承诺1990—2000年各成员要将15岁以上人口中的成人文盲率降低一半。当时我国文盲率高达22.23%,与印度、巴西等9个人口大国一起被列为重点扫盲国家。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我国政府率先承诺“到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全民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6年发布的《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显示,2002年我国全民教育发展指数为0.954,在121个被监测国家中排名第38位,比2001年第54位上升16位。我国在世界9个人口大国中率先兑现全民教育的庄重承诺,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推进全民教育的成功范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和强调教育公平。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教育列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六大任务之首,鲜明地指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