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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教育督导与评价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业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9-08-27 23:2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教育督导与评价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业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教育督导与评价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业务咨询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老磋商采购〔2019-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洛阳市老城区“教育督导与评价综合管理平台”一套,及与平台督导、评估、监测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

  3.2服务期:3年。

  3.3交付使用时间: 2019年7月。

  3.4交付地点:洛阳市老城区。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15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3月28日15时30分

  磋商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华路1号连飞大厦905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军峰、王红松、王永军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北京国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1单元201-A016号

  八、成交金额:玖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9975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5018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华路1号连飞大厦905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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