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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实行校领导“陪餐制” 让学校食堂更“透明”

时间:2019-08-23 08:0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关于周边食品小商店食品安全的问题,虽然本次专项检查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未发现“3·15”晚会曝光的“问题辣条”产品,但仍发现存在一些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以及“五毛”食品经营现象,以及较偏远的乡镇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商店普遍存在经营条件比较简陋问题。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检查组一行与校园食堂负责人核对食材来源。唐智华 摄

  近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3月16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开展2019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梅市市监函[2019]8号)等文件,并于3月18日至19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近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随机突击抽查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共31家,校园内和学校周边小商店27家。发现部分校园食堂仍存在陪餐制度不完善、硬件设施不足、食材采购无法追溯源头等问题;校园周边小卖部存在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以及“五毛”食品经营现象等。

  《规定》中要求,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

  除此之外,此次规定中有一重大变化也引起了杨达春等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的人员的注意。“可以看到,这次《规定》中特地对营养健康管理提出了相关规定,对校园食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杨达春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健康饮食,特别是对于正在成长发育的学生而言,营养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据了解,为期两日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共随机突击抽查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共31家,校园内和学校周边小商店27家。

  部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清

  事实上,早在2015年,梅州市已开始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实行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制度。据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介绍,目前梅州市大部分学校都已按要求落实此项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中,仍存在流于形式、未做好台账记录等问题。

  3月11日,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安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他提到目前全国已有50%的校园食堂达到明厨亮灶,今年朝着70%的目标努力。

  “陪餐制”切忌走形式

  3月25日中午,东山中学纪委办公室主任张佳与三位高一、高二、高三校区的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在三个学校食堂里,与学生们一起进餐。“我们学校实行的是‘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分成18组进行轮值,确保每天三餐都有行政人员陪餐。”张佳说,轮值陪餐的人员涵盖校长、副校长、主任等各级别。“不值班的时候,校长、老师们也都喜欢在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

  参与轮值的该校老师说,“陪餐制”刚执行时,值班老师每天都能提出许多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随着意见的收集和整改的进行,食堂安全及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满意度逐渐提高,现在值班人员及学生的意见越来越少了。

  整改

  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梅州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在校园食堂等级的评定中,高校食堂中有6家为A等级,2家B等级;职业学校食堂有8家A等级,21家B等级;中小学校食堂A等级66家,B级165家;幼儿园食堂中,A等级133家,B等级551家。

  事实上,每年春秋开学季及中考、高考等重要节点时,梅州市都将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每次检查都能或多或少发现问题,监管部门针对检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就普遍存在的问题,出台政策、制度等。

  “多年的努力,带来的是校园食品市场秩序的明显规范,行业规范意识日益提高。至今,梅州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但我们仍旧时刻保持警惕。”罗颖安说,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是各级部门、社会各界都关心的问题,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教育部门、卫健部门等一同加强监管,守护校园“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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