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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小学教师招聘36人公告(3)

时间:2019-08-18 08:5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的次序,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凡被聘用的人员中,符合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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