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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委党校招用机关聘员1人公告

时间:2019-08-10 14:5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号)、《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8〕7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公开招用聘员,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

注:专业请对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4.具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二、聘员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24时止。

2.报名资料:

(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证件资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⑤驾驶证、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如有各类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的扫描件,亦可一并提供。

(3)考生如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和招用资格。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统一以压缩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招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将于结束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并根据公告中信息于指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笔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并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5)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党校以书面形式申请查分,每个考生仅有一次成绩核查的机会。

2.资格复审

复审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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