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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时间:2019-08-06 09:0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经教育部同意,我省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自2019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因港澳台居民首次纳入考试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上半年笔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1.补考考生指笔试成绩至少有一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同时要具有 江苏户籍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①②③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指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五年制高师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3.考生应具备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按其预计毕业取得的学历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审核地点见附件),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重新注册报名。

2.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须选择本人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仅限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所在地级市的考区为应试(确认)考区。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考区报名,并由所在院校于115-18日进行审核,具体要求见本校通知。

3.报名时间:115-18日,18日截止到16时;现场审核时间:118-19日(各审核点审核时间见附件);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12024时。

4. 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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