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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春季安徽芜湖县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9-07-28 01:4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4号)要求,现将芜湖县2019年春季第二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芜湖县2019年春季第二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芜湖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芜湖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芜湖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芜湖县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芜湖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芜湖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芜湖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芜湖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芜湖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芜湖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为芜湖县中医院。体检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10日(周日除外)。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id=1063)。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19年6月17日至21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芜湖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统一选择“芜湖县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2019年7月8日至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芜湖县交通大楼三楼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地址:芜湖县湾石路东延伸段)。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芜湖县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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