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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宪法】考点十三 代表的权利和国家结构形式

时间:2019-07-01 13:3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9法考【宪法】考点十三 代表的权利和国家结构形式

2019-07-01 09:17:38| 中公教育

天津中公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
 

考点十三 (1)代表的权利

职务保障   人大各种会议上的言论免责权  
县级以上   代表的羁押和刑事审判  
非现行犯   开会期间经人大主席团同意,闭会期间经常委会同意  
现行犯   现行犯只需通知  
乡级代表   无论是否现行犯,只需通知  

 

(2)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

监督   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  
暂停职务   刑事案件、没有人身自由、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代表资格终止   1.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
2.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本级人大会议
3.被罢免
4.辞职被接受
5.丧失选举权利;丧失中国国籍;被剥夺政治权利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1.在法律制度方面,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2.在国家机构方面,只有一套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3.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各级地方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得脱离中央而独立
4.在对外关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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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joffcn_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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