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2018年昆明嵩明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8-09-28 16:5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8年昆明嵩明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14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昆明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要求

  

  1.登录昆明人才网()(详见《网络报名的流程》附件2)——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5.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5月22日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分学龄阶段,本科为起点,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基础知识。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签署2018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验证期在2018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英语等级证书等;

  

  (5)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