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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泉州这个区域具体招生方案定了!

时间:2019-06-21 12:4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湖滨街道(12班)

第二实验幼儿园:7班;

湖滨中心幼儿园:5班;

宝盖镇(18班)

第三实验幼儿园:4班;

第五实验幼儿园:4班;

宝盖镇中心幼儿园:4班;

宝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4班;

宝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城北分园:2班;

灵秀镇(7班)

灵秀镇中心幼儿园:3班;

灵秀镇第二中心幼儿园:4班;

蚶江镇(5班)

蚶江镇中心幼儿园:5班;

永宁镇(9班)

永宁镇中心幼儿园:4班;

永宁镇中心幼儿园霞泽分园:1班;

永宁镇第二中心幼儿园:4班;

祥芝镇(10班)

祥芝镇中心幼儿园:5班;

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石狮校区:5班;

鸿山镇(7班)

鸿山镇中心幼儿园:3班;

鸿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4班;

锦尚镇(8班)

锦尚镇中心幼儿园:5班;

锦尚镇第二中心幼儿园:3班。

2.全市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根据市教育局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严禁不实宣传、超计划招生。(详细招生计划,将于6月26日前,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招生年龄

2019年秋季招收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三、分类招生

(一)第一系列公办幼儿园

包含石狮市实验幼儿园、石狮市第二实验幼儿园、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石狮市第五实验幼儿园及泉州幼师附幼石狮校区等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第二系列公办幼儿园

包含凤里中心幼儿园、凤里第二中心幼儿园、湖滨中心幼儿园、宝盖镇中心幼儿园、宝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宝盖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城北分园、灵秀镇中心幼儿园、灵秀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蚶江镇中心幼儿园、永宁镇中心幼儿园、永宁镇中心幼儿园霞泽分园、永宁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祥芝镇中心幼儿园、鸿山镇中心幼儿园、鸿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锦尚镇中心幼儿园、锦尚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等17所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指导所在镇(街道)划分招生范围,镇(街道)参照第一系列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条件,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名单将于6月26日前,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根据本意见制定招生方案组织实施,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第一系列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6类适龄儿童:

1.入选国家人才(科技)计划人才、省级人才计划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石狮市优秀人才和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荣誉人才的子女,可按照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申请选择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就读。

2.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3.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以前入户入住家庭)的适龄儿童。

4.审核确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对象。

5.驻石部队现役上尉以上军衔干部随军子女;片区内部队(包括边防等军人)消防人员和烈士子女及符合军人有关照顾政策的子女。

6.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国家级道德模范、泉州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1)(2)类人才的子女;石狮市荣誉市民、石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市民的子女(含祖孙关系);石狮市十佳职业经理人、石狮市十佳新锐设计师的子女;“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符合政府特殊照顾政策的子女。

以上6类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户籍证明、房产证、国库工资单、《预防接种证》、家长或监护人的单位证明、军(警)官证(士兵证)、人才工作证、积分入学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影印件)等。

五、招生范围

(一)第一系列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⒈实验幼儿园:

(1)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凤里街道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2)宽仁、仁里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宽仁、仁里新居民户籍(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 并实际居住的各2名适龄儿童;

(3)凤里街道内的新华、华南、龙华各4名本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⒉第二实验幼儿园:

(1)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湖滨街道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2)湖边、新湖、玉湖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 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湖边、新湖、玉湖新居民户籍(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 并实际居住的各2名适龄儿童;

(3)湖滨街道内的林边、仙迹、花园城、金林、金曾、曾坑各4名本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⒊第三实验幼儿园:

(1)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宝盖镇宝源社区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2)宝源社区原购房者且入户入住的直属子女。

⒋第五实验幼儿园:

(1)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宝盖镇龙穴社区、杆头、前园、坑东村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2)龙穴社区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 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宝盖镇杆头、前园、坑东村各4名本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⒌泉州幼师附幼石狮校区:

(1)古浮村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以前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户口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迁入);

(2)万祥祥芝湾业主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直系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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