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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高中,督学责任区,乡镇中学,局直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2019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倪立祥同志任组长,刘西城、黄念军、王征宇、蔡浪、杨岳章、罗建红等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人事股、资助中心、师训股等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统筹和领导全县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师训股(403室),符友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燕、王平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生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三、培养类型
(一)高中起点
共4个类型21个计划数,类型分别为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
(二)初中起点
共8个类型68个计划数,类型分别为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各类型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培养学校等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见附件1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
共7个环节,分别是:1.公布招生政策;2.户籍信息确认;3.填报志愿;4.投档录取;5.签订《协议书》;6.发放录取通知书;7.入学与复查。
(二)初中起点
共12个环节,分别是:1.公布招生政策;2.个人自愿报名;3.毕业学校推荐;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5.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6.面试;7.计算考生总成绩;8.体检;9.签订《协议书》;10.预录取;11.录取;12.入学。
详见附件2。
六、报名计划分配
1.高中起点计划,高考考生在高考志愿中填报。
乡镇(垸)
类别
招生计划数
文
星
镇
城
南
区
长
仑
区
新
泉
镇
鹤
龙
湖
镇
岭
北
镇
洞
庭
地
区
南
湖
洲
镇
报名指标数
2624
765
402
375
318
351
437
326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13
37
11
6
5
4
5
6
4
78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19
54
16
8
8
6
7
9
6
114
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10
28
8
4
4
4
4
5
4
61
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10
28
8
4
4
4
4
5
4
61
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4
11
3
2
2
2
2
2
2
26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2
6
2
1
1
1
1
1
1
14
合 计
58
164
48
25
24
21
23
28
21
354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扶贫培养)
4
注明:本、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扶贫培养)不占各区垸指标数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扶贫培养)
6
2.初中起点计划根据各乡镇(区垸)初中毕业生数(合计5598人)原则上按比例(招生计划数:报名指标数=1:6)分配如下:
七、招生相关政策
(一)培养目标
1.本科层次高中教师:为农村高中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