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职责介绍

时间:2019-06-09 00: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职责介绍-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如下,很多考生在备考省考过程中,对于黑龙江省考职位各部门岗位职责不是很清楚,下面中公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推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岗位职责介绍汇总

一、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二、主要工作

1.监督法律的实施。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3.行使检察权。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普及法律。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特点

(一)岗位职责

1、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3、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5、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主要集中在法律类、刑侦类、政治类等。

2.基层工作年限要求:80%岗位无工作年限要求;50%以上的岗位要求应届生。

3.最低服务年限:一般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职业发展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部门,监督法律的实施,其行政地位较高;检察院工作人员一般从事法律监督工作,工作内容相对单纯,但专业要求极高,需相关专业的人员。新入职员工统一安排为书记员,工作一段时间后进入办案部门,如办公室、公诉科。

推荐信息: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岗位职责介绍汇总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职责介绍-人民法院职能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部门/职位职责介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标签: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