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2 05:3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入学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县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大、政协、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社保局、供电局、粤海水务公司、遂城街道办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实施县城初中招生工作。
(二)镇(街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小学升初中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按照“就近划片、分类录取、电脑派位、时序优先”录取原则,若出现超出学区学位而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取得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二)县城初中新生采取单校划片、对口入学和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
(三)各镇初中新生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原则,即各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直升当地初中就读。
三、招生对象
(一)县城初中
在县城小学就读并有县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有县城户口或房产、在县外就读要求回来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的。
(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等人员的子女。
(3)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持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占50%以上<含50%>专有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办证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不含杂物房、车房、车位、铺位等)。
(4)法定监护人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安置房在学校服务区域的。
(5)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自建房(有土地证和报建手续)、商品房(产权占50%以上<含50%>,专有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以上的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且已经营半年以上的县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各镇初中
在所属镇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就读并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镇外就读的本镇户籍的返乡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注:乡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准跨镇跨区报名,乡镇小学毕业生须具备县城户籍或县城房产证才符合县城初中预报名条件(不得直接选县城初中报名,先选各镇对应初中报名,然后将相关证件材料交学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核准,录取阶段再调剂到其符合条件的初中)。乡镇小学毕业生符合跨镇报读初中的,参照县城初中的做法。
四、招生指标
(一)县城初中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数(50人/班)
招生分配人数
备 注
县城
镇(片)
遂溪一中
10
500
400
100
遂溪县第一中学文昌学校
8
400
392
8
黄学增中学
23
1150
1150
大成初中
17
850
850
遂城二中
8
400
367
33
附城初中
10
500
309
191
新桥初中
8
400
400
西溪初中
8
400
225
175
合 计
92
4600
4093
507
说明:实际招生人数若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将据实作适当调整。
(二)各镇初中
各镇初中招生指标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生源及初中学校规模、师资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五、预报名办法
(一)县城初中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9日至6月至30日
2.网上预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