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4 22:48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索引号:
052224292-202411-946586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11-08 15:24
废止日期: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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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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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现将《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11月7日
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区人民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 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组成。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区长工作。副区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副区长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工作等实行“一岗双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区长的领导下,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和区长交办事项。
区长外出期间,受区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工作。
副区长之间实行AB角互补工作制度。互为AB角的副区长,一位离开东川区,由另一位代行政务活动职责。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东川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