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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二、三级教师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流程

 

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认定一、二、三级教师的,均在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职称”栏目“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

法人单位应及时以自身的用户类型和用户名进入评审系统,根据申报人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对申报人填写的各项信息、申报认定的专业和资格名称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就是否同意申报人所申请认定的专业和资格名称予以确认。如发现有填写不规范的,应及时退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完善。属人事档案挂靠或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按《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附件1)格式如实填写并扫描上传到系统。

(三)学校推荐

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考核认定工作。法人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和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并填写考核意见(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应不少于150字,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应不少于50字),加具意见的时间统一填写为申报当年6月30日。法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核对章及学校公章然后扫描上传。

(四)认定、核准及学校聘用

经我办认定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校根据市人社局对资格的核准结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将认定通过教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及所属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必须在市人社局的教师聘用职称批复下达后最迟不超过3个月(90天)内完成其岗位聘用。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中小学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报送,统一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按相应模块按要求填写并扫描上传佐证材料,若栏目没有材料填报的都统一填写“无”。报送材料还需注意以下要求:

(一)网上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有论文发表要求的需要扫描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论文检索截图、期刊合法性查询截图和论文查重检测报告。(论文查重检测报告获取方式请参考附件2。)

2.论文和刊物的检索均须上传到系统。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须在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并提供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的截图)并附上网址。同时,刊物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并提供刊物的查询截图。

(二)需上报的纸质材料

1.由评审系统生成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双面打印,并保持页数和格式不变)1份。

2.由评审系统生成的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并贴上与上传相片一致的大一寸相片1张。

3.单位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名册(见附件3),同时发至zhanjg326@163.com邮箱。

4.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下列人员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还须提供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市人社局审核发证时,需查验鉴定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或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

(2)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在我市,但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

(3)个人到市专业技术评价中心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进行直接申报的。

三、认定收费及上报材料时间

(一)认定初级资格、中级资格的,缴交280元/人(穗人发[2007]110号)的费用。各单位待我办通知后,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相关银行缴交。

(二)局属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人的考核认定材料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和相片页报送我办(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一楼职称材料室,联系人:詹建光,联系电话:83491530),同时将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上传系统,逾期不再办理。

以上相关的政策文件可在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