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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招办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2023年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户籍转入本市时间截至当年中考补报名。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3-17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 4月25日-27日补报名。

    2.报名方式: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3月13-17日线上自行报名(含体育考试项目),3月21-23日线下签字确认,报名网址(福州阳光中招网)

(2)社会考生(往届生)及非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现场报名并确认(含体育考试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3)本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上传中招报名系统,考生无需自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建档

(一)应届考生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线上自行报名,考生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审核。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本市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持①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③地理、生物成绩证明(省内考生);④由就读学校提供各考查科成绩;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应届考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④户口簿复印件;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休学审批证明(休学经历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往届生)

  1.社会考生(往届生):持①本人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③综合素质评定,默认等级合格,若原等级为优良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提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社会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报考普通高中按中考学科投档总分扣减40分后再参加普高录取。

2.社会考生(往届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力证明;④户口簿复印件。

(三)定向生

1.定向生资格:户籍在本地截至2023年4月27,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中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