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07:25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市教育局《2022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各初中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报名登记对象
具有生态文旅区户籍、符合我区施教区学生认定条件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辖区初中施教区范围
1.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徐杨路—新长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
2.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望云路合围区域。
3.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枚皋路—新长铁路—海天路合围区域。
4.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
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
三、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地址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户和原住户子女实行就近入学。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学校。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的,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学校,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根据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和现安置地就近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年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因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
5.因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6.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8.2011年6月7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9.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10.施教区学生身份认定原则上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和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布高铁商务区范围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21〕41号)两份文件要求为准。
11.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按照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招生说明》的相关规定入学。经前期学额初步调查,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施教区学生已满额,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购买该校施教区内二手房并取得房屋不动产证,且满足“三者一致”入学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调剂安排到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就读,并确认为第二开明中学施教区学生。若实际报名后,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尚有空余学位,将按照房屋不动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2.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3.符合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施教区入学条件的购房户适龄子女可以选择在第二开明中学就读,并确认为第二开明中学施教区学生。文旅区开明中学、第二开明中学和第四开明中学三所学校与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实行淮中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教师互派、文化共建。
四、招生报名登记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