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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为切实做好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3〕9号)、《赣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市教教考字〔2023〕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3〕10号),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面向中心城区”指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的考生,“面向县(市、区)”指除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外的其它县(市、区)的考生,“面向全市”指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全市所有考生。

一、批次志愿与范围设置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采用全市统一模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简称“省招生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11日8:30至6月15日21:00。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个批次:提前批(面向县区或全市招生等)、第一批(含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第二批(含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等)。

1.提前批

用于考生填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跨区域招生的公办学校。设1个赣创计划志愿、2个梯度志愿。

为支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和重大需求、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和地方重大研究问题建设,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四方合作办学协议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招生计划分赣创班计划和统招计划,在其它普通高中划线录取前优先完成。

(1)赣创计划,用于规定区域考生报考赣江院分校赣创特色生。

(2)志愿1,用于全市考生填报赣江院分校统招计划。

(3)志愿2,用于赣州中学、赣州三中、赣州六中、赣南师大附中面向县(市、区)和赣州一中“阳光班”、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面向全市择优招生。考生最多选报一个。

2.第一批

用于中心城区考生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三类。

(1)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特色生。考生需要加试专业,因报考学校及专业较多,本批次不在省招生平台呈现具体志愿,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政策、专业方向、专业要求等。报名与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特长与特色生的录取在统招之后、均衡之前完成。

(3)均衡。设2个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用于中心城区所有均衡资格合格的考生填报具有均衡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均衡资格不合格考生不参与本批次的录取。

3.第二批

用于中心城区考生填报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三类。

(1)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生”相同。

(3)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赣州一中双轨班、赣州三中中加班、文清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班允许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学生,部分民办高中经批准允许面向县区招收部分学生,意向考生可选报1所。

二、招生计划

1.提前批

(1)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60人,其中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面向除赣县区外的其它县(市、区)招生20人。赣创计划不在省招生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可咨询赣江院分校并报名。

(2)赣江院分校统招计划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3)赣州中学135人、赣州三中120人、赣南师大附中20人、赣州六中20人面向县(市、区)招生;赣州一中阳光班20人、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

2.第一批

(1)统招。本批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安排学校及计划分别为:赣州中学318人、赣州一中180人、赣州三中288人、赣州四中99人、师大附中99人、阳明中学133人、赣州六中192人、赣州十五中96人、赣州十六中117人、文清外国语148人、厚德外国语195人。合计18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