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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河南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时间:2018-10-30 16:5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申报:

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26日7点至4月1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

体检时间:4月4日—9日(清明节假期5、6、7日除外);

体检医院: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

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第三类申请人为湖滨区)认定机构安排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4月9日—11日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513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2775358。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第三类申请人须到湖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地点提交材料。

4.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请申请人留意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查看认定结论及领证通知。

(二)第二次认定

标签: 河南省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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