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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生减负,我省4部门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时间:2018-10-30 15:5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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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2月27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黄珍珍)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为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然而不少家长反映,减掉“负担”统统都被课外班和回家的努力补回来。学校忙着减负,而校外辅导班却人气旺。

中国教育学会曾发布《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中小学辅导机构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上课外辅导的学生达1.37亿。然而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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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聚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六大整治内容: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综合自民政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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