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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中学教师要本科学历 县市区可否不执行

时间:2018-10-30 14:5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5417的网友留言咨询:2018年《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的“参评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参评中学高级教师应有本科学历,请问这一规定在各县市区职称评审过程中可以不执行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你好,2016年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16号)的通知,明确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我市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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