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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

时间:2023-04-26 05:2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21年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21年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人员招聘。

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2021年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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