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学教育 >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公开招聘初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时间:2023-03-19 01:4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并由镇海中学全面管理的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秉承镇海中学“励志、进取、勤奋、健美”校训和“梓材荫泽,追求卓越”“教育重在自觉,贵在成全”等理念。全体教师坚持“学生在,老师在”的教育态度,潜心施教,静心育人,培养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新时代少年。

根据学校高中部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转公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岗位

 

人数

 

高中岗位

 

人数

 

语文

 

1

 

数学

 

1

 

英语

 

3

 

物理

 

2

 

化学

 

2

 

信息技术

 

1

 

通用技术

 

1

 

——

 

——

 

初中岗位

 

人数

 

初中岗位

 

人数

 

语文

 

4

 

数学

 

4

 

英语

 

3

 

科学

 

1

 

历史与社会

 

3

 

道德与法治

 

1

 

体育

 

2

 

音乐

 

1

 

美术

 

1

 

信息技术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专业对口(在职教师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专业不作要求)。专业由学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学校审核意见为准。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4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

7.已被市直公办中小学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含已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普通中学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教学相关综合荣誉;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台州地区县市区级一等奖(其他地区为二等奖)及以上(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3)市直民办报备员额身份教师(仅可报考初中岗位)。

2.2023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优秀毕业生;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2;

(4)浙江省内高校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2;

(5)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