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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教育局(浦口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时间:2023-03-01 04:2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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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教育局电话号码

浦口教育局电话号码:025-58882780。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五里村行知基地。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是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电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浦口区教育局待遇怎么样

浦口区教育局待遇不错。浦口区教育局的老师享受五险一金的福利和节假日福利以及年终奖,每月工资在5000元-7000元,工作相对轻松,氛围融洽所以浦口区教育局待遇不错。

南京浦口区2019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浦教发【2015】53号

各中小学,相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按市教育局《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浦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组长:宋仁荣余荣国

副组长:滕远升刘有金徐荣华张守兵

成员:王永虎赵莉莉马敬胡伟林虹周必贵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保障原则

区教育局将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承担起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在确保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执行规定班额,规范学籍管理。

2.公平规范原则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同时,各校应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办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促进发展原则

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划定施教区和集团化办学以及校长、教师合理轮岗交流等途径,促进全区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努力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逐步达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基本方案

区教育局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使施教区生源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采取引进名校、成立教育集团、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开展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摇号派位等方式,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2.特长生(初中)

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河西中学可招收体艺类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3.政策照顾对象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等。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对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苏杰学校是区内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要按市教育局批准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学校自主招生。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苏杰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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