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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7届高中毕业生,这样做才能拿到毕业证!

时间:2018-10-25 21: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全省2017届高中毕业生,这样做才能拿到毕业证!

2017-02-28 17:31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毕业生

原标题:@全省2017届高中毕业生,这样做才能拿到毕业证!

2017届的普通高中生们马上要面临毕业了,省教育厅发文对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工作进行指导,让我们来看看2017届高中毕业生哪些事情是需要做的吧!

我省普通高中生毕业标准明确了!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鄂教基〔2015〕3号),普通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合格,达到144个学分,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的,准予毕业。修业期满,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学校要加强宣传,务必让所有师生都明确学生毕业条件。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前,学生学籍这些情况需要关注!

1、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各地各校于4月5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对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学生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和更正(高中毕业(结业)证书学生基本信息与其相关联)。5月31日之后严禁修改。学生毕业后,其学籍信息将被锁定。

2、4月5日前清理在办业务和问题学籍

各地各校于4月5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在办业务(如省内转学、跨省转学、休复学、跳级、退学、出国就读、其他离校等)进行清理,对未处理的及时进行处理,对核实无需办理的及时进行撤销。对问题学籍进按照学籍处理流程进行佐证、变更或删除操作。在审核佐证、变更操作时,有疑问的要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信息,确保学生在校情况和佐证材料真实、系统内学生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发起学籍异动操作。

3、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结业操作

各地各校于6月15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核办。毕业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在操作之日起半年内将毕业(结业)生退回到在校生状态,再进行其他操作。

完成学生毕业校验才能颁发毕业证!

1、4月4日前核查学生课改平台信息。

所有毕业年级学生要登陆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各课程改革子系统核查、完善自身个人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模块修习信息,对问题信息向班主任反馈。学校和相关教师要指导、协助学生核查、完善课改平台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学生问题。

重点关注借读生、复学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重点关注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入学时间等涉及毕业证书内容的学生基本信息。

课改平台信息核查、完善工作要在4月4日前完成。

2、4月10日-5月31日完成学生成长档案袋信息核对

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登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平台,核对“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信息,包括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封面、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记录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表、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信息。学校、教师核查学生信息如有错误且已锁定,市(州)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学生真实情况,解锁并退回学生档案及时修改完善。学生核对无误后,要对上述七张档案内容逐项确认,符合毕业条件的要进行最终确认。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无法查看和确认毕业证信息,且第二次锁定结束后,学生档案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进行更新。

为保证系统运行效率,学生核对工作将分时段分地区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和核对地区

 

4月5日—4月9日

 

系统封闭进行数据处理

 

4月10日—5月7日

 

开放所有市州毕业年级五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补录、完善功能

 

4月10日—4月16日

 

武汉市、黄石市、孝感市

 

4月17日—4月23日

 

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

 

4月24日—4月30日

 

宜昌市、荆门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5月1日—5月7日

 

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

 

5月8日—5月14日

 

荆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含江汉油田)

 

5月16日—5月18日

 

第一次档案锁定

 

5月30日—5月31日

 

第二次档案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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