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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13 00:3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各设区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建设局、金融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地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银保监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二部门联合研制了《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2022年5月31日 

  福建省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包含线上和线下)。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各地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目标

  在巩固2021年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省继续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到2022年10月底,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和突击检查100%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收费资金监管100%全覆盖,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减轻,教育生态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逐步提升。

  四、整治任务

  (一)整治违规培训。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各种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加强对锁门上课、“一对一”等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情况监管。排查培训机构场所条件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范学科培训。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内容和师资等方面要求,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特别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以及“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资金监管。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督促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细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坚决落实非营利属性,坚决查处抽逃开办资金、私设账外资金、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牟利等行为。严厉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

  (四)加强广告宣传管控。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严禁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防止误导消费者。

  五、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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