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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9年。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首届文明校园,先后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水利部水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获评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浙江省服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被誉为浙江水利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为水利事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条

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水利、一体两翼”的专业发展定位,形成了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为特色的五大专业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普融通,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助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六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千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292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第七条 学校2025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4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与综合测评

第八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已办理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

第九条 报名及确认

01 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日-3月28日16:00通过学校提前招生网(https://tqzstj.eduw.cn/)登录,或直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且只能填报与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一致的科类。

02 入围综合测评考生名单的确定

普高招生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的名单;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入围的考生,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有缺额,则按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额满为止,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再调整。单独考试招生建筑类、电子与电工类考生职业技能操作成绩合格即入围综合测评。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考生根据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的名单;报考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当最后一名折算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测评环节。入围具体名单将在4月2日前公布在学校招生网上,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03 网上确认与缴费

入围综合测评的考生务必于4月3日-4月7日在学校提前招生网上进行确认和缴费。请考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承诺书》后在线确认本人承诺,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照片,同时在线缴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人,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未按时缴纳招生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完成网上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于4月11日-4月12日登陆网上确认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

学校综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