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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

时间:2019-11-16 06:2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4.同等学力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要求按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5.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方式

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

四、思想政治考核与其它审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根据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规定,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19年4月2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未在校医院体检的须将体检报告交至参加复试的学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具体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7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20分。

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1.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

1. 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同一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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